前天凌晨2點,在寧波鄞州區的一家旅館,蒼南警方經過幾天偵查追捕,將搶奪黃金的劉某抓獲歸案,併在其身上繳獲兩條黃金項鏈和8000多元贓款。
  10月30日上午10點多,劉某走進蒼南縣龍港鎮的一家金店,假裝要買金飾,讓導購員取出項鏈給他看。“這些都不夠粗,不夠重,你拿最粗的那條給我看一下。”導購員告訴他,這條項鏈有80多克重,要2萬多元。劉某拿在手裡掂量了幾下,突然扔下200元現金,迅速逃出金店。
  11月4日下午2點多,不到1小時的時間,劉某連續闖入龍港的兩家金店,以同樣的方式搶走兩條金項鏈,在金店分別扔下200元和300元現金後,帶著項鏈迅速逃走。
  據劉某交代,10月30日搶劫之後,他當天就逃到寧波,並以17000元的價格賣掉金項鏈。因為沒有“動靜”,他決定潛回龍港繼續作案。11月3日下午,劉某從寧波偷偷返回溫州,住在與龍港一江之隔的平陽縣鰲江鎮。第二天下午,他又潛入龍港連續搶奪黃金。
  劉某說,他之所以在現場扔下幾百元現金,“只是想給金店一點點補償。”
  據瞭解,劉某今年28歲,湖南人,在龍港一家塑料廠打工,每月收入2000多元。一個月前,劉某喜歡上一個女孩子,但對方拒絕了他。性格孤僻的劉某,覺得自己不招女孩子喜歡是因為生活條件太差,所以下定決心要“改善生活”。於是他辭掉工作,專門做起搶奪黃金的營生。
  目前,劉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 錢晚  (原標題:“算是給金店一點補償吧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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